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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30年港口吞吐能力將達3.5億噸
發布時間: 2015-03-18 08:50:28 作者: 未知
9日,惠州召開的十一屆9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區域建設用海專項規劃》。根據規劃,到2030年環大亞灣新區港口吞吐能力將比目前新增2.5億噸,達3.5億噸。
環大亞灣新區建設用海是指新區需要新增加的港口建設用海及工業、城鎮建設用海。會議提出,要科學謀劃,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,加快沿海港口基礎設施建設,重點滿足世界級石化產業基地和億噸大港建設等大項目、大平臺的用海需求。同時,要堅持發展與保護并重的原則,大力發展現代旅游、清潔能源等產業,嚴格依法圍填海,加強行政監察和執法檢查,著力打造宜居、宜業、宜游的生態灣區。
根據用海規劃,在港口建設用海規劃方面,環大亞灣新區至2030年港口建設用海面積為7537公頃(不含港口區外的航道、錨地、運輸管線用海),新建或升級泊位79個,新增港口吞吐量為2.5億噸,加上原有港口吞吐能力,總規模達3.5億噸的能力,力爭成為全國沿海樞紐港之一。在工業與城鎮建設用海規劃方面,到2030年規劃工業與城鎮用海區共6個,總用海面積1544公頃,其中用于圍填的面積964公頃。
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《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定》。會議要求,要依托數字城管,強化信息技術的應用。同時,要堅持依法行政、文明執法,強化執法人員培訓,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,不斷規范執法人員執法行為。此外,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、舉報投訴、執法監督等制度,結合誠信體系建設,加強信用信息的采集及信用檔案的應用,暢通信息報送和公眾參與監督的渠道。